崗位職責 | 1、執行總公司決議,主持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并完成總公司下達的利潤指標;
2、組織實施經總公司批準的分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會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方案;
3、組織實施總公司批準的新開發項目;
4、在總經理委托權限內組織指揮分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以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和約等法律文件,并報總公司備案;
5、在預算范圍內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副經理和經理助理人選,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部門經理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建立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6、在預算范圍內根據經營管理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法律顧問及其他***人員并決定其報酬;
7、在預算范圍內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加薪和晉級及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8、在總經理委托權限內審查批準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和使用;
9、健全公司財會管理制度,嚴守財經紀律,做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0、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需要的員工隊伍;
11、堅持民主集中的原則,發動員工參與管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2、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系,為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